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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 犯罪心理学,刻画凶手形象(第2/2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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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为,确实要更为容易一点,毕竟被害人已经无法挣扎。”

汪大海点点头道。

“按照经常杀人的思维惯例来想确实没错,不过也有更为客观的依据,第二具尸体的下体出血范围并不大,其次便是两条距离较近的脚后跟剐蹭痕迹。”

“如果是下体创伤引起的刺激,两条剐蹭痕迹不会这么近,但是如果是脖子先遭受了暴力行为,一切就解释得通了。”

“脖子上的创伤极有可能让当事人直接失去了性命,这也是为什么在下体遭受如此非人折磨时,被害人的挣扎痕迹会这么少。”

林默淡淡道。

如果当时被害人还活着,下体如此剧烈的疼痛必然会导致死者剧烈挣扎,现场可能会留下两条距离较远的脚后跟剐蹭痕迹,臀部也会沾染更多的泥土,甚至裤子,内裤也会出现破损……

但正因为这是死后伤,一切反倒都能够解释得通。

如此的话,第二具尸体的作案过程应该是这样。

漆黑的夜里,被害人被凶手拖进竹林,先是对颈部进行暴力行为致死,然后脱下无力挣扎的被害人的裤子,胆小自卑的凶手害怕死者暴起,用裤子反绑住对方的双手,然后进行惨无人道的掏……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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